CREATE RULE

功能描述

定义一个新的重写规则。

注意事项

  • 为了在表上定义或修改规则,你必须是该表的拥有者。
  • 如果在同一个表定义了多个相同类型的规则,则按规则的名称字母顺序触发它们。
  • 在视图上用于INSERT、UPDATE、DELETE的规则中可以添加RETURNING子句基于视图的字段返回。如果规则被INSERT RETURNING、UPDATE RETURNING、DELETE RETURNING命令触发,这些子句将用来计算输出结果。如果规则被不带RETURNING的命令触发,那么规则的RETURNING子句将被忽略。目前仅允许无条件的INSTEAD规则包含RETURNING子句,而且在同一个事件内的所有规则中最多只能有一个RETURNING子句。这样就确保只有一个RETURNING子句可以用于计算结果。如果在任何有效规则中都不存在RETURNING子句,该视图上的RETURNING查询将被拒绝。
  • 目前,ON SELECT规则必须是无条件的INSTEAD规则并且必须有一个由单独一条SELECT查询组成的动作。因此,一条ON SELECT规则实际上把表变成了一个视图,它的可见内容是由该规则的SELECT命令返回,而不是直接存在该表中的内容(如果有)。
  • 不建议在rule内使用列存表,尤其是一些写操作。因为列存表与行存表的架构实现、事务处理等存在很大差异,因此rule的表现也会有很多与行存表不同的地方。

语法格式

  1. CREATE [ OR REPLACE ] RULE name AS ON event
  2. TO table_name [ WHERE condition ]
  3. DO [ ALSO | INSTEAD ] { NOTHING | command | ( command ; command ... ) }

其中event包含以下几种:

  1. SELECT
  2. INSERT
  3. DELETE
  4. UPDATE

参数说明

  • name

    创建的规则名。它必须在同一个表上的所有规则名字中唯一。

    取值范围:符合标识符命名规范的字符串,且最大长度不超过63个字符。

  • event

    SELECT、INSERT、UPDATE、DELETE事件之一。

  • table_name

    规则作用的表或者视图的名字(可以有模式修饰)。

  • condition

    返回boolean的SQL条件表达式,决定是否实际执行规则。表达式除了引用NEW和OLD之外不能引用任何表,并且不能有聚合函数。不建议使用int等数值类型作为condition,因为int等数值类型可以隐式转换为bool值(非0值隐式转换为true,0转换为false),可能导致非预期的结果。

  • INSTEAD

    INSTEAD指示使用该命令替换初始事件。

  • ALSO

    ALSO指示该命令应该在初始事件执行之后执行。如果既没有声明ALSO也没有声明INSTEAD, 那么ALSO为缺省值。

  • command

    组成规则动作的命令。有效的命令是SELECT、 INSERT、UPDATE、 DELETE语句之一。

示例

  1. CREATE RULE "_RETURN" AS
  2. ON SELECT TO t1
  3. DO INSTEAD
  4. SELECT * FROM t2;

CREATE RULE - 图1 须知:

  • ON SELECT后指定的规则名必须为"_RETURN"
  • 目前,ON SELECT规则必须是INSTEAD SELECT,而且TO所指定的表会被转为视图,这个前提是该表为空且不带有触发器、索引、子表等限制,也即必须为一张初始的空表。 因此,一般不建议采用这种写法,而是直接创建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