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复用模式

代码复用是一个既重要又有趣的话题。如果你面对自己或者别人已经写好的代码,而这些代码又是经过测试的、可维护的、可扩展的、有文档的,这时候你只想写尽量少且可以被复用的代码就是一个再自然不过的想法。

当我们说到代码复用的时候,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继承,本章会有很大篇幅讲述这个话题,你将看到好多种方法来实现“类式(classical)”和一些其它方式的继承。但是,最最重要的事情,是你需要记住终极目标——代码复用。继承是达到这个目标的一种方法,但是不是唯一的。在本章,你将看到怎样基于其它对象来构建新对象,怎样使用混元,以及怎样在不使用继承的情况下只复用你需要的功能。

在做代码复用的工作的时候,谨记Gang of Four在书中给出的关于对象创建的建议:“优先使用对象创建而不是类继承”。(译注:《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Design Patterns: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Oriented Software)是一本设计模式的经典书籍,该书作者为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和John Vlissides,被称为“Gang of Four”,简称“G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