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实例 (Instances)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将类别与实例做区别。我们使用了一个术语来表示两者,对象(object)。将所有的对象视为一体是优雅且灵活的,但这非常没效率。在许多面向对象应用里,继承图的底部会是复杂的。举例来说,模拟一个交通情况,我们可能有少于十个对象来表示车子的种类,但会有上百个对象来表示特定的车子。由于后者会全部共享少数的优先级列表,创建它们是浪费时间的,并且浪费空间来保存它们。

图 17.7 定义一个宏 inst ,用来创建实例。实例就像其他对象一样(现在也可称为类别),有区别的是只有一个父类且不需维护优先级列表。它们也没有包含在列表 *objs** 里。在前述例子里,我们可以说:

  1. (setf grumpy-circle (inst circle-class))

由于某些对象不再有优先级列表,函数 rget 以及 get-next 现在被重新定义,检查这些对象的父类来取代。获得的效率不用拿灵活性交换。我们可以对一个实例做任何我们可以给其它种对象做的事,包括创建一个实例以及重定义其父类。在后面的情况里, (setf parents) 会有效地将对象转换成一个“类别”。